为依法推动遗产管理人制度实施、规范遗产管理人服务行为、更好的维护继承人、利害关系人权益,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和减少诉讼职能,发挥遗产管理人在家事财富传承领域内的重要作用,促进家庭和睦、维护社会稳定,重庆市永川公证处拟设立“遗产管理人推荐库”,供当事人自主选择,积极探索运用法律制度,更好的尊重遗嘱人的意愿,切实维护继承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。现将“遗产管理人推荐库”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遗产管理人及其职责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被继承人死亡后,其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,没有遗嘱执行人的,继承人可推选遗产管理人。遗产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有: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,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,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、灭失,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,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,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。
入库条件
入库的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依法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、财会服务机构、金融服务机构或其他具备遗产管理工作相关专门资质的机构;
(二)持续经营3年以上;
(三)已参加所在行业的执业责任保险;
(四)具备处理婚姻家庭、继承案件或家族(家庭)信托、家族财富管理等方面的经验;
(五)不存在不宜担任遗产管理人的情形。
入库申报材料
(一)执业许可证、营业执照、章程等机构主体材料;
(二)机构基本情况说明书及相关业绩、荣誉证书、专业服务团队情况;
(三)已参加执业保险的凭证或合同;
(四)本机构现有的婚姻家庭、继承、家族(家庭)信托、家族财富管理领域专职从业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,拟负责遗产管理事务的专职人员(至少两名)的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案例(案例如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等,请自行脱敏处理);
(五)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的书面承诺,关于不存在被行政处罚、纪律处分或行业处罚的书面承诺。
申报方式
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机构,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直接向联系人提交电子版本资料,电子资料提交邮箱见本公告联系方式。
入库告知说明
(一)入库仅代表该机构符合公证机构推荐的备案条件,不代表个案中的遗产管理人确认,个案中的遗产管理人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认。
(二)公证机构有权决定申报机构是否符合备案入库条件,但公证机构的推荐入库备案工作不会否认未入库机构的专业性,也不必然说明入库机构具有特别专业优势以及享有特权或优先权。未入库机构,不影响其承办遗产管理人及相关事务,也不意味着专业上不具有优势。
联系方式
联系人:杨文晋
电话:19977475801(微信同号)
邮箱:646956279@qq.com
地址: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大道768号兴龙湖一号广场